合肥市工程技术学校学生宿舍走廊装饰工程
竞争性谈判文件
招 标 人: 合肥市工程技术学校
代理公司: 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 2021年8月
目 录
一.谈判公告............................................................ 2
二.投标人须知.......................................................... 4
前附表1................................................................ 4
前附表2................................................................ 6
前附表3(招标人要求一览表)............................................ 8
三.投标人须知......................................................... 10
(一)总则............................................................ 10
(二)谈判文件........................................................ 11
(三)响应文件........................................................ 11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6
(五)谈判与评审...................................................... 16
(六)确定中标人与签订合同............................................ 19
四.招标需求: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2
五.合同..............................................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响应文件格式....................................................... 31
一.谈判公告
合肥市工程技术学校学生宿舍走廊装饰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合肥市工程技术学校的委托,现对“合肥市工程技术学校学生宿舍走廊装饰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合肥市工程技术学校学生宿舍走廊装饰工程
2、工程地点:巢湖市
3、建设单位:合肥市工程技术学校
4、工程概况:合肥市工程技术学校学生宿舍走廊装饰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5、计划工期:20日历天
6、项目概算:35.8万元
7、标段划分:共分1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工作人员,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否则取消该投标人中标资格,并按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依法处罚;
3、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6、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5)投标人被合肥市人社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6)投标人被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限制在合肥行政区域内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且在限制期内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办法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7日9:00至2021年9月2日17:00
2、谈判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3、报名方式:
(1)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企业报名成功后支付标书费用(每套人民币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直接领取谈判文件及其它资料(含答疑或相关说明)。
四、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21年9月3日下午15:30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合肥市工程技术学校图书馆楼四楼会议室
3、谈判地点:合肥市工程技术学校图书馆楼四楼会议室
五、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9月3日下午15:30
六、联系方式
(一)项目单位:合肥市工程技术学校
地址:巢湖市半汤路15号
联系人:靳老师
电话:0551-82363052、手机18056519959
(二)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巢湖市翡翠华庭西大门商业A座307
联系人:胡工
电话:0551-82339774
七、其他说明
该项目需在学生离校期间进行施工,投标人需合理安排工期。该项目必须在2021年10月5日前完成施工,并完成对施工现场清运工作。
二.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1
序号 |
序列名称 |
序列内容 |
1 |
工程名称 |
合肥市工程技术学校学生宿舍走廊装饰工程 |
2 |
建设地点 |
巢湖市 |
3 |
招标人 |
合肥市工程技术学校 |
4 |
建设规模 |
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5 |
招标范围 |
þ其他说明: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
6 |
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
7 |
承包方式 |
按实结算 |
8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9 |
资金来源 |
þ财政 ¨自筹 ¨其它 |
10 |
计价方式 |
采用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 法 |
11 |
工程工期 |
þ合同工期20日历天。 ¨预计开竣工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开工令为准) |
12 |
质量标准要求 |
质量标准:合格 ¨其他:/ |
13 |
评标定标办法 |
根据巢发改公字[2021] 224号文规定要求,采用竞价-低价(有效最低价)法,确定本项目中标单位。 |
14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15 |
投标谈判人资质等级要求 |
同谈判公告 |
16 |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
□采用 þ不采用 |
17 |
谈判响应文件份数及要求 |
一、谈判响应文件: 一、签字或盖章要求: 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字或盖章 二、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1份,密封提交。 三、装订要求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宜采用双面打印、软封面包装 四、密封与包装 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放一起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五、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 标段响应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拆封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地址 |
18 |
投标谈判有效期 |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90天内有效 |
19 |
谈判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数额:无。 投标保证金采用现场递交形式,不接收以转账或汇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
20 |
招标人工程款支付担保 |
不采用 |
前附表2
序号 |
序列名称 |
序列内容 |
21 |
中标人履约担保 |
保证方式:þ现金保证 þ现金支票 þ银行汇票 þ银行保函 þ银行转账 保证数额:履约担保为工程承包合同总价的 2% 。 |
22 |
安全文明要求 |
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国家现行相关规定 |
23 |
总包及分包规定 |
投标人不得在中标后将工程转包给其它施工单位。如需专业分包,分包项目、内容、及分包商须经监理单位及招标人同意和认可。 |
24 |
主要材料要求 |
¨主要材料甲供 þ工程所需材料均由中标人自行采购 因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材料质量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中标人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其他: |
25 |
现场条件 |
具备开工条件 |
26 |
招标人提供的谈判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 |
þ谈判文件 þ清单文本一份 £勘察资料 份。 £图纸目录,施工全图,设计变更文件 份。 □建设单位有关技术规定 |
27 |
谈判时间及地点 |
谈判文件递交人员及要求: 1、本项目谈判文件递交人员及要求:本项目授权委托人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必须到达开标地点进行标书递交 。 说明: (1)若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参加递交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递交文件时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并在签到处进行签到。以上未能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未能出示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未在签到处进行签到,其递交的标书不予评审。 (2)若法定代表人参加递交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并在签到处进行签到。以上未能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未在签到处进行签到,其递交的标书不予评审。 |
28 |
开标注意事项 |
1、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不得挂靠,否则清除出场,并记入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披露。 2、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文件拟派人员必须到位,否则终止合同,并计入巢湖市公共资源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 3、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时,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除随投标文件递交外,需单独另备一份现场提交)。 |
29 |
其他 |
未在谈判前规定时间内办理谈判文件报名手续并足额交纳谈判文件费用的,谈判响应无效。 |
30 |
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制费 |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制费。收费标准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合价服[2009]216号)文件规定收取。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 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制费: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分标段参照皖价服(2007)8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
31 |
特别说明 |
1、本项目谈判小组首先对各投标人谈判进行评审,按照谈判文件要求评审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单位。各投标人所递交的响应文件经谈判小组评审未通过的,均将不再参与本项目的后续谈判工作(作无效谈判处理)。 |
32 |
备注 |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在招标人和代理机构。 |
前附表3(招标人要求一览表)
序号 |
序列名称 |
序列内容 |
34 |
人员到岗 及履约要求 |
投标人一旦中标,所报的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并报市公管局备案后,中标人不得更换,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中标人自行承担并赔偿可能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
35 |
材料要求 |
符合清单项目特征及现行施工规范化要求。 |
36 |
工程内容及施工重点难点 |
/ |
37 |
其他要求 |
本项目谈判不设多轮报价(仅限于一轮报价,一轮报价视同二轮报价),投标人投标函中的报价即为最终报价,并作为定标和签订合同的依据。投标人所报综合单价均不得高于公布的控制价综合单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经评审为无效报价时按前述办法处理。 |
38 |
重要提示 |
1、在工程项目开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投标报价与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相比降幅过小,或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缺乏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2、农民工工资及扬尘污染防治: (1)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用工行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承包人必须在合肥市市域范围内银行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户资金使用、监管严格按照《合肥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意见》(合政办[2013]55号文件)执行。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已按《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费计算最低标准的通知》(合造价[2013]16号)规定列出,其费用作为不可竞争费,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综合考虑,无需单独列出,中标后按上述文件规定办理相关专户设立、工资支付等事宜。 (2)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和费用管理上,必须严格执行《合肥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暂行规定》合建〔2015〕33号文规定。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已按《关于贯彻执行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合造价[2018]13号)的规定计取, 投标人中标后办理相关专户设立等事宜。 4、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采用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编制,据测算,该计价依据在人工含量和工程组价上较2005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小,在使用新版计价依据后,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不同计价依据的差别风险,自行考虑建设成本,理性报价。 5、工程量清单报价书编制人应为投标单位或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具有造价执业资格的人员。鉴于现阶段为造价员取消过渡阶段,工程量清单报价书编制人可为造价员,评审过程中不对造价员执业专用章的时间有效性或电子执业章的时间有效性进行评审。 6、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建筑垃圾处置费等相关费用,建筑垃圾含渣土、弃土、弃料、余渣等其他废弃物。 |
三.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有关定义
1.1招标人(或招标人):系指本次招标项目的业主方。
1.2委托人:系指本次招标项目的委托方。
1.3招标代理机构:系指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
1.4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本谈判文件,且已经提交或准备提交本次投标响应文件的制造商、投标人或服务商。
1.6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1.7近X年内:系指从开标之日向前追溯X年(“X”为“一”及以后整数)起算。除非本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否则均以合同签订之日为追溯结点。
1.8业绩:系指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且已供货(安装)完毕的与最终用户(“最终用户”系指合同项目的建设方或由建设方确定的承包方)签订的合同及谈判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投标人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等)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2.踏勘现场
2.1投标人应自行对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本项目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进行实地踏勘的,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2.2除非有特殊要求,谈判文件不单独提供工程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3.知识产权(不采用)
4.联合体投标(不采用)
5.投标品牌(不采用)
6.投标专用章的效力
6.1谈判文件中明确要求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签章)。在有授权文件(原件或原件的扫描件)表明投标专用章法律效力等同于投标人公章的情况下,可以加盖投标专用章,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二)谈判文件
9.谈判文件构成
9.1谈判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一、谈判邀请(谈判公告);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三、投标人须知;
四、招标需求;
五、主要合同条款;
六、响应文件格式;
七、招标人发布的图纸、答疑、变更、补充通知等。
9.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9.3投标人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9.4投标人获取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谈判文件2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响应文件
11.响应文件构成与格式
11.1响应文件是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及承诺文件,投标人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响应文件资料清单内容。
11.2除非注明“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响应文件应使用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
11.3除专用术语外,谈判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1.4除非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响应文件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5除非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响应文件应使用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允许以多种货币报价的,或涉及合同金额等计算的,均按照中国银行在开标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为外币,须折算成人民币的,按照公司成立日期当日(以营业执照注明的成立日期为准)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计算(投标人应提供成立日期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作为参考)。
11.6投标人资质证书(或资格证明)处于年检、换证、升级、变更等期间,除非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有书面材料明确表明投标人资质(或资格)有效,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11.7响应文件应编制连续页码。响应文件除特殊规格的图纸或方案、图片资料等外,均应按A4规格制作,为节约和环保,建议响应文件双面打印。
11.8招标人保留要求中标人提供其响应文件电子版的权利。
11.9除非谈判文件另有规定,一律不予退还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12.报价
12.1投标报价编制依据
12.1.1投标报价方式
12.1.1.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方式。
12.1.1.2工程量清单组价,综合单价报价。工程量计算:以谈判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依据计算并组价,未按工程量清单给定的工程量计价的视为不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为废标。
12.1.1.3除非招标人对谈判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12.1.2投标报价包含的工作内容
12.1.2.1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12.1.2.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谈判文件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12.1.2.3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所报的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管理费、利润、措施费、风险费、规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12.1.2.4二轮及后续报价,根据现行计价文件规定的不可竞争部分不参与优惠。
12.1.3投标报价编制依据
12.1.3.1 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12.1.3.2 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
12.1.3.3 2018版安徽省配套计价定额;
12.1.3.4 《关于贯彻执行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合造价[2018]13号);
12.1.3.5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12.1.3.6 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12.1.3.7 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12.1.3.8 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
12.1.3.9 市场价格信息或参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12.1.3.10 合同执行期间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因素;
12.1.3.11其他相关材料。
12.1.5.1不可竞争费用包括:
1、不可竞争费率(规费见下表)
项目名称 |
计费基础 |
费率(%) |
建筑工程 |
装饰装修工程 |
安装工程 |
市政工程 |
园林绿化工程 |
仿古建筑工程 |
环境保护费 |
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
1.0 |
1.0 |
0.9 |
0.7 |
0.5 |
0.8 |
文明施工费 |
4.0 |
3.6 |
2.8 |
3.0 |
2.0 |
1.8 |
安全施工费 |
3.3 |
3.1 |
2.4 |
2.1 |
1.8 |
1.6 |
临时设施费 |
6.1 |
5.8 |
4.6 |
3.5 |
3.2 |
2.8 |
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中挖或填土石方量大于5000m3的大型土石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按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应费率乘0.6系数 |
4、谈判文件中明确的由招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费;
5、法规规章、上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可竞争费用。
12.1.6工程材料
12.1.6.1材料供应方式:本工程使用的材料原则上由承包方招标供应。
12.1.6.2材料价格:由投标单位自行招标的材料确定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材料价格上涨等市场风险因素,中标后不作调整,综合单价中的材料费应包括材料运杂费、采保费及(消防等)试验检验费。
12.1.7其他风险因素
12.1.7.1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所述,投标人应自行到施工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施工场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对于受施工现场场地限制,如需要另外寻找场地解决临时住宿、材料及设备堆放等,由此所产生各种的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范围内,招标人不再承担该费用。
12.1.7.2本工程经招标定标后,工程总造价在招标范围内包定,除经批准的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外,其它工程造价增减均不予签证计价。
12.1.7.3投标人有义务对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若投标人未尽复核义务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且在中标后,中标人不得以图纸不明、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缺漏项要求增加工程量。投标人不得在工程量清单中任意增删、修改清单项目与工程量及项目排列顺序。
12.1.7.4开标前,投标人应认真对照施工设计图纸等文件核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发现工程量存在项目划分误差、计量单位误差、数量误差、遗漏项目的,必须在清单发放后 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或修正要求。招标人对书面异议或修正要求应进行核实,确认工程量单项子目误差在±3%(含±3%)以内、且估算价不超过1000元的,招标人可不予调整工程量,投标人应将其误差考虑在综合单价内;若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在±3%(含±3%)以内,但估算价超过1000元或有遗漏项目或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3%的,招标人应进行修正并重新公布准确的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对工程量清单提出异议的,中标后,招标人不再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和数量进行校对调整。投标人必须按其报价完成谈判文件规定范围内的招标设计图纸规定的所有工程项目。
对于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单项子目工程量的误差,承包人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截止日期前提出异议未被招标人接受,但事后被证明异议的实质性内容是正确的,其工程量可以调整,但只调整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出3%以外的部分。本条仅针对该单项子目造价占合同价款3%以上的情况。
12.1.7.5招标范围内中标综合单价除合同条款规定可调整外,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所报的综合单价均为固定单价,中标后一律不予调整。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对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政策、施工环境和市场的变化以及由于业主分期付款带来的资金占用风险等可能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作出正确的评估,并体现到投标报价中。
12.1.8注意事项
12.1.8.1各投标人报价时应根据调查的市场价列入报价,考虑施工期间风险因素,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及本单位的施工方法、材料来源渠道、施工机械装备、施工管理水平等,对投标费用进行分析、测算,实事求是地确定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任何投标优惠都体现在报价内。招标人不要求投标人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应直接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中。投标人不得以自有机械闲置、自有材料等不计成本为由进行投标报价。
12.1.8.2投标人组价时消耗量定额可自行选定,但须说明所选定额名称。
12.1.8.3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人恶意不平衡报价进行平衡的权利,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否则视为不响应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废标处理。
12.1.8.4 投标报价不得使用降标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12.2如果评审小组认为有必要,可要求投标人在指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资料或证明材料(30分钟内)。指定时间内未能提交或提交不全,做无效标处理。
12.3投标人对本文件如有不清楚或疑问之处,请及时与我公司联系,我公司将尽快予以答复。
12.4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中注明拟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单价明细和总价。如果有计算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进行修正:
(1)如单价累计与总价不符,以单价累计为准;
(2)小写与大写不符,以大写为准。
12.5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可直接计算并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单价中。
12.6除非谈判文件另有规定,报价一般按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计算。
12.7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13.谈判保证金
13.1投标保证金采用现场递交形式,不接收以转账或汇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14.投标有效期
14.1为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规定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的投标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14.3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起计算。
14.4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谈判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且需要相应地延长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
15.响应文件份数
15.1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
15.2响应文件应按谈判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6.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如果未按规定封装或加写标记,代理机构将不承担响应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17.响应文件的递交
17.1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8.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8.1 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和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8.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且在内层信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18.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响应文件。但属于谈判小组在评审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不在此列。
(五)谈判与评审
19. 接收响应文件
19.1代理机构将在谈判公告(如有变更,以变更公告为准)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接收响应文件。投标人代表(在职员工或法定代表人应携带身份证明参加开标会,否则其谈判文件将不予评审)应携带响应文件(密封)参加并签到。
19.2在谈判过程中,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终报价等响应文件应当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后生效,投标人应受其约束。
19.4在谈判结束前,未得到代理机构允许,投标人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不得离开谈判开标现场。
20.谈判小组
20.1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成员由招标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谈判小组及其成员应当依照政府招标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20.2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中标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进行谈判。
20.3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中,按照评审办法提出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21.响应文件审查与谈判
21.1谈判小组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谈判小组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1.2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谈判保证金以及其他相关重要资料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响应资格。包含如下内容:报名情况,谈判保证金交纳,营业执照,投标人资格对应的内容,投标函,授权书等。(详见资格后审章节)
21.3符合性审查。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存在负偏离(不利于招标人的偏离)。对于投标人提出的正偏离(有利于招标人的偏离),不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包含如下内容:报价文件,付款响应、工期响应、质保期响应等商务响应等。
21.4谈判小组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将以书面询标的方式告知有关投标人。
21.5谈判小组将分别与投标人就投标报价、工期、材料选用等内容进行谈判。
21.6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投标人平等的谈判机会。除中标人的中标价进行公示以外,各投标人的技术资料、价格、评分明细(排名)、总得分和其他信息均予以保密。谈判并不限定只进行二轮报价,如果谈判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投标人进行多轮报价。在谈判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及重大调整的前提下,投标人下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
21.7为保证谈判活动顺利进行,投标人应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答疑;在谈判结束前,未得到允许,投标人代表(项目经理或法定代表人)不得离开候标场地现场。
21.8如果有必要,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投标人在指定时间内提交补充或证明材料。补充、证明材料不全或未在指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无效。
21.9谈判小组根据与投标人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谈判文件的内容,包括招标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经招标人代表确认作为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投标人。
21.10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也是签订合同的依据。
21.11投标人投标报价与公布的预算价(或控制价)相比降幅过小,或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缺乏竞争性的,评委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22.评审办法
22.1谈判采用有效最低价法评审。有效最低价法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人,即在全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包含资格条件、招标内容、报价、付款方式、工期以及谈判过程中对以上内容的补充和修改等)前提下,根据各家最终承诺报价由低到高排出中标候选人。“有效最低价”主要考虑:①报价是否响应本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②报价是否会降低本谈判文件规定的质量、工期、功能要求;③是否有重大缺项漏项或错项。
22.2若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22.3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23.废标
23.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谈判小组有权宣布废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23.1.1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导致本次谈判缺乏竞争的;
23.1.2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3.1.3报价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招标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23.1.4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
23.1.5谈判小组评审后一致认定应予废标的。
(六)确定中标人与签订合同
25.确定中标人
25.1谈判小组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确定2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经谈判小组评审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称和中标金额。
25.2如谈判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对第一中标候选人就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内容是否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进行资格后审。如果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无法履行合同,将依次对其他中标候选人进行类似的审查。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谈判。
25.3不接受最终审查或在最终审查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资格将被取消,同时按照政府招标的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25.4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可能会对中标候选人进行约谈。约谈包括诚信承诺、履约承诺以及原件核查等内容,约谈确认中标候选人无法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中标无效。
26.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后各方均无异议或最终审查结果无误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7.中标服务费与履约保证金
27.1中标候选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七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交易费和履约保证金。中标服务费的收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合肥市物价局(合价服[2009]216号)文件规定收取。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
谈判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谈判 |
服务谈判 |
工程谈判 |
100以下 |
1.2% |
1.2% |
0.8% |
100-500 |
0.88% |
0.6% |
0.56% |
500-1000 |
0.6% |
0.36% |
0.44% |
1000-5000 |
0.4% |
0.2% |
0.28% |
5000-10000 |
0.2% |
0.08% |
0.16% |
10000-100000 |
0.04% |
0.04% |
0.04% |
1000000以上 |
0.008% |
0.008% |
0.008% |
注:谈判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谈判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谈判代理服务费额如下:
100万元×0.8%=0.8万元
(500-100)万元×0.56%=2.24万元
(1000-500)万元×0.44%=2.20万元
(5000-1000)万元×0.28%=11.20万元
(6000-5000)万元×0.16%=1.60万元
合计收费=0.8+2.24+2.20+11.20+1.60=18.04(万元)
27.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收取定额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或免收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的,从其规定。
27.2如果中标候选人未按照上款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交易中心有权取消该授标,并没收其谈判保证金。在此情况下交易中心可将该标授予其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27.3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费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分标段依照皖价服(2007)8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28.签订合同
28.1中标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招标合同。合同备案前中标人应向交易中心出示中标服务费缴纳证明。招标双方应按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及谈判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招标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8.2招标双方必须严格按照谈判文件及承诺签订招标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谈判文件和中标人的响应文件的内容一致,谈判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交易中心概不负责,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29.验收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30.其他
30.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交易中心均有权决定是否取消该投标人此前评议的结果或是否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一旦该投标人被拒绝或被取消此前评议结果,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投标人依序替代或重新组织招标,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
30.2本谈判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和代理机构。
30.3投标人对本谈判文件如有不清楚之处,请及时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联系,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尽快予以答复。
四.招标需求:工程量清单
依据谈判文件的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及相关文件的要求。
工程量清单(另附)
五.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安 徽 省
小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 制
安 徽 省 建 设 厅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建筑安装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和内容:
四、合同价:(大写):
(小写): 元
五、质量等级:合格
六、全部工程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工期: 日历天
第二条 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取下列第 3 项方式承包。
1、按施工图预算加签证、加政策性调整结算;
2、包工包料;
3、按实结算;
4、其他。
如采取全部包干金额,一般不得调整。但遇设计变更或政策性调整引起设备、材料价格的调整及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可调整合同工程价格。
第三条 价款支付与结算
工程款拨付:决算审计完成后付至审定价款的97%,其余3%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竣工结算时,以审计结果作为项目建设单位支付结算款项的依据。
第四条 工程变更
本工程在施工中,任何一方不得任意变更设计。如确需变更时,应由建设单位报原设计单位签发变更通知(文字、图),双方签证协议后通知有关单位,方可变更,变更时必须在该工程施工前进行。
第五条 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甲方必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方可使用。
第六条 保修条件及期限
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乙方无偿保修,其保修条件、范围和期限按《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执行。
第七条 双方责任
甲方:
一、工程开工前,应交给乙方施工图纸份,并组织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
二、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和要求供应材料、设备;
三、甲方应并按照协议约定的材料设备各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其产品合格证明。如施工材料供应不及时,应在 天前通知乙方,否则应承担停工待料损失,并顺延工期。
乙方:
一、根据甲方按合同提供的建设工程、文件、图纸、资料和有关规定等,及时编制施工方案,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二、负责施工现场布置,指定电源、水源、道路和材料堆放位置;
三、及时向甲方提出开工通知书、施工进度计划表、施工平面布置图、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报告;提供月份作业施工计划、月份施工统计报表、工程事故报告以及提供应由甲方供应的材料、配件、设备的供应计划。
四、严格按照施工图和技术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并交付验收;
五、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提供施工过程中一整套资料交给甲方;
六、已完工的房屋、建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现场。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乙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将付使用的,按本合同中第九条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甲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构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使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乙方验收通知书送达3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规定的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 / 偿付乙方赔偿金。
第九条 奖罚规定
一、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按付给甲方违约金。
二、由于甲方要求提前竣工,而乙方又采取措施提前完工的,每提前一天由甲方付给乙方合同价款万分之 / 奖励。
三、本工程质量的奖罚幅度,质量评定合格不奖不罚,符合优良工程标准评定,按工程造价 / %罚款。
四、在建设中以提交设计施工图开始,甲乙双方或第三方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同意采纳后,从节约投资金额中提取 / %奖励建议方;
五、各种应付款项,甲方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如逾期不付除偿付银行利息外,责任方每天按未付款总额万分之 / 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六、乙方在工程竣工前十日,书面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果甲方不能按时组织验收,必须提前通知乙方另订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如无故不按时参加验收,所造成的管理费用和各项损失由甲方承担,另每天按工程合同造价万分之 付给乙方逾期违约金。如按乙方通知验收甲方组织验收时,乙方尚未完成合同规定全部内容按上述同样标准付给甲方违约金。
七、其他奖罚,甲方双方另行补充。
第十条 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和有关费用。
乙方应文明施工,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施工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 附则
一、双方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建筑设计变更文件、洽谈记录、会议纪要、以及资料图表等,也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甲方指定 为工地代表
乙方指定 为工地代表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竞争力;
四、本合同须当地建筑管理部门审查签章;由建筑所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后生效;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查解:协商或调查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⑴提交 / 仲裁委员会仲裁;
⑵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 份,副本 份送甲乙双方各有关部门备案。
发包发(甲方):(盖章) 承包方(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表人:(签章)
住 所: 住 所: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 编: 邮 编:
鉴 证 机 关: (盖 章) 年 月 日 |
建设行政主管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盖 章) 年 月 日 |
六.响应文件格式
工程
响
应
文
件
投标人:
年 月 日
响应文件资料清单
序号 |
资料名称 |
页码范围 |
一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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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报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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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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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企业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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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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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项目负责人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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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投标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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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其他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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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 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内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代 理 人: 性别 : 年龄:_______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二)报价表格式
第 轮报价
项目名称:某项目
投标人名称 |
|
招标范围 |
第 包(不分包项目填写“全部”) |
报价 (详见备注说明) |
人民币 大写: 元 小写: 元 |
付款方式 |
响应 |
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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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说明 |
|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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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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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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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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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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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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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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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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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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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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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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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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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总人数: |
企业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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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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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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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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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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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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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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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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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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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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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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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企业承诺
致:(招标人)
我单位参与 (项目名称)投标,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
二、我单位在本项目的报名至投标截止时,在本项目所在区域未存在因质量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安全事故等被限期承包工程或市场不良行为等被限制投标资格行为,且处于处罚期内的情况;
三、我单位承诺对正常运行及经营的合法性、真实性及有效性负完全责任。并随时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对我单位营业执照有效性进一步核查。
四、我单位承诺,本次投标所提供企业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均真实有效。除法定情形外,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任何一个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职务,一旦中标,我方项目负责人能立刻到位,并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进场履约,否则贵单位有权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
五、我单位承诺本项目为我单位投标,授权委托人为我单位人员,不存在挂靠行为,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随时无条件配合贵单位调查取证。
六、我单位承诺一旦贵方确认我单位中标,我单位将在2个工作日内缴纳相关费用、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建设单位联系并签订合同,组织进场施工事宜,否则贵单位有权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
七、我单位必须在项目所在地交纳相关税费。
八、我公司申明:
1.我公司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 我公司和我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我公司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均未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3.我公司未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我公司未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我公司未被合肥市人社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6.投标人被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限制在合肥行政区域内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且在限制期内的。
九、我公司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公司具有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中规定的不良信用记录情形,招标人可取消我公司的中标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同时,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投 标 人: 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
(五) 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简历
投标申请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拟任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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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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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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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或职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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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建造师证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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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考核合格证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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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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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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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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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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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
至 |
承担职务 |
主要经验及承担的项目 |
名称 |
合同金额 |
年 月 |
年 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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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
年 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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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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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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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项目负责人应附相关证书、证明等扫描件。
(六) 项目负责人承诺书
致:(招标人)
本人作为我单位本项目投标担任的项目负责人,郑重承诺:
一、本项目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业绩已经本人核实,工程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确为本人,合同(或竣工相关资料证明)的本人签字均为该工程实施时段所签,真实无误,不存在虚假和挂靠现象,也不存在为投标而造假的行为。
二、本人承诺,一旦中标,将严格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履约,不存在任何借口和理由。
三、本人声明,对以上承诺,一旦发现虚假现象,本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随时无条件配合贵单位调查取证。
项目负责人签字:
身份证号: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
本页后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七)投标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接受上述文件要求,并对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无异议。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的投标总报价,并承诺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施工图纸、合同条款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条件、承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竞争性谈判文件及有关附件,充分理解投标价格不得低于企业个别成本有关规定。我方经成本核算,所填报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个别成本。
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 日历天的工期和竞争性谈判文件或业主开工令的要求如期开工、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
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
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管理班子及施工机械设备到位,并按响应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
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材料、设备,不低于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和响应文件承诺的合格产品,并在使用之前经建设、监理、设计单位确认后使用。
8、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我方法定代表人亲自签订合同以及及时进场施工,并认真履行合同和其它各项承诺。
9、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方式、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10、我方同意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11、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响应文件以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修改通知、补充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2、我方承诺:
(1)、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金额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和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
(2)、我方已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进行认真复核,确认无误,中标后不再另行调整。
(3)、我方投标报价中已考虑实行增值税计税模式带来的影响,一旦我方中标,将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增值税相关规定的要求。我方将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对农民工工资办理专户设立、工资支付等事宜。”
(4)、一旦我方(安徽省外企业)中标,承诺在中标后按规定办理跨省登记手续。
14、其他补充说明: {补充说明事项}
投 标 人: (签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日期:____ _年_ _月_ ___日
(八)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