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校(党)办 

    党务公开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公示

    2015-12-02  点击:[]

    我校2015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于11月26日、27日分支部分步骤开展。在党员个人自评,填写登记表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开展群众评议,根据群众评议结果,召开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等次报校党委审批。校党委召开党委会研究,现将审批结果公示如下:

    参加民主评议的党员44人,“优秀”等次(要求少于等于20%):潘明、郑满明、谢美君、高小云、钱国强、胡跃进、许诗杰。其他党员为“合格”。

    现予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监督:校纪检组,联系人:肖锋,电话:82346788。

    校党委

    2015年11月30日

    上一条:关于在全校开展《我们的核心价值观》歌曲推广传唱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关于对订阅共产党员微信、安徽先锋网微信后进单位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