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师培养是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使新教师明确中等职业教育基本理念,尽快适应教师岗位,掌握现代教育方法和教学技能,提高教学水平,保证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养模式
新教师是指教龄在三年内的我校各学科教师。新教师培养以教研组组织培训为主,并以优秀骨干教师与新教师结对的方式进行。
二、培养期限
一至三年。
三、指导教师条件
1、师德好,工作认真,具有丰富教育教学经验的优秀骨干教师。
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四、指导老师职责与要求
1、关心新教师的思想、工作态度、工作作风、教学工作能力及班级管理能力,以身作则,做好传帮带。
2、每月至少帮助新教师认真备课一次(应选择各种不同类型的课程及教材难处理的章节,包括汇报课)、检查教案一次,做好检查评价记录。
3、每两周至少听新教师课一次,及时给予指导和评议。
4、每月至少了解与研究新教师作业批改一次、课内或课外辅导工作一次,参加新教师小组活动一次,并作相应的指导。
5、期末对新教师作出教学工作鉴定。
五、对新教师的要求
1、师德:认真学习和执行中等职业教育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要有为职业教育事业献身的思想以及一心扑在教育工作上的热情,虚心向指导教师学习,注重学生的个体和整体的全面发展。
2、备课和反思:认真备好每一堂课,尤其要注意教案编写的规范、课后的小结与反思。每月上交教研组两份教案(指同一内容的原备课教案和上完课后的反思教案)。此外,实训课、试卷分析课也应有教案。
3、听课:每周听指导教师或其他老师的课不少于1节,认真作好听课笔记,听后能谈出自己的看法。一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
4、公开课:每学期主讲一次全校性公开课。应具有创新精神,根据自己和学科特色,闯出一条符合教改方向的新路。
5、试卷:每学期出一份任教课程的试卷。
6、总结和论文:新教师除写出反思教案外,每学期还应写出教育教学心得、读书笔记各二篇,课程教学总结一篇。第二学期结束时还应上交教学论文一篇。
六、考核与奖励
1、每学期末,教务处按照培养要求将对新教师与指导教师进行综合评价和工作考核。指导教师每周补助2课时。
2、每学年,教务处将组织相关人员评选校级优秀新教师和优秀指导老师(比例各为其总数的30%)。
本方案自2011年9月1日起试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